空寂小说网 > 其他小说 > 第三选项之我是大叔控 > 第三十二章 薄荷味?太阳竈?拖鞋
    日落西山时,两人准时回到木屋。

    冲冲汗,然后吃饭。大叔说着,脱下鞋子放在窗沿上。一只受惊的松鼠不知从哪里窜出来,蹦跳着跑了。

    你先冲吧,我有点累了。小路拖着书包,顺势歪进檐廊的躺椅上。

    男人看看他,没说什么,每一滴水珠这会儿都像子弹,把身上的疲惫射得无一幸存。

    回到那孩子身边时,他看见那双眼睛正呆呆地望着天空。

    想什么呢?他系紧腰间的毛巾被,沿着那目光望上去,天顶一颗醒目的大星。

    今晚是个大晴天,而且没有月亮。小路喃喃着,忽然腾地坐起来。哎,还得麻烦你一下,把筏子放回河里去。

    你要干嘛?

    河中间那块儿,视野最开阔,仅次于山顶,我俩在河里看星星怎么样,我还想看一次银河。

    好啊,这个我擅长。男人一笑。过去我经常。

    男人脱得不着一丝,从他手里接过绳索,一手提着灯,渡河向对岸走去。

    绳子一端牢牢地栓在了筏子上,做这个不容易,小路头上起了汗珠,山风一吹,沁凉无比。

    河里的煤气灯渐渐远了,忽而又高起来,看来他已经上岸了。

    片刻,那灯光摇晃几下,看见这信号,小路把筏子推下河去,跳入其中,顺着水流慢慢漂到河心,终于绳索拉直。

    男人摸着绳索找到筏子所在,水光光地翻进来。

    给你。小路递上毛巾被,两人盖了躺在一起。

    原来河滩上的桩子还有这个作用,过去你经常这么玩?

    是啊,赶上晴天,都来找银河。

    我看到了,在那儿呢,跟当年的一样。小路伸着看不见的手指向天空。

    上一次在哪看的?这年头看见银河一次不容易。

    高中没毕业的时候,老朋友在山里的旅游区开了个农家院,放暑假去那玩,全程免费招待。晚上一个人躺在山顶纳凉,银河,大院,竹床,蒲扇,太完美了。之后再没去过。

    怎么呢?

    没机会了,越来越忙,高中完了是大学,非人的日子。小路摸到他的手,塞进一把东西。

    什么啊?

    金橘,上车前买的,差点忘了,没烂。

    哦,生物口香糖嘛。

    对了,你嘴里怎么总有一股水果香味,什么秘诀?

    不知道,肠道好吧,五行通畅。

    特喜欢你嘴里的味儿。

    又开始暗示我。

    怎么,朋友之间就不能接吻吗?

    呵呵,怎么,喜欢那感觉?

    嗯,好像整个人都在你嘴里含着一样,到处都是绿光,周围都是蝴蝶在唱歌,草地上鲜花开放,满山遍野的水果糖,脑袋上半截像被风削掉了一样,呼呼冒凉风,薄荷味的那种。

    那是什么景象啊?

    形容不好,哪天你深吻下镜子就知道了。

    呵呵。大叔揽过那颗头,小路轻轻咬着那舌尖,一动不动,听着那河水在筏子下面咕咕地流过。

    睡到中午自然醒来时,木屋里只剩下小路自己。

    睡袋里仍有他身上的气息,不知道他离去了多久。窗外,那双登山鞋晒着太阳,估计已经恢覆了橘子的味道。

    房前的空地上,立着一个成熟男性的肉身,双脚叉开呈埃菲尔铁塔状,背对着木屋的门。

    小路轻轻打开门,一股雨后的清新,河水冲洗过的泥香,发丝随风爽冽地摇摆。

    睁开眼,那孩子正望着自己,脸上是得意的笑。

    搞什么呢?

    早上下了一场雨,这下有口福了,百菇宴。男人侧过身,刚刚一架太阳竈被他的身体遮的严严实实,闪亮的钢精锅里逸出一阵阵香气。四下里,所有的叶尖都在兀自地滴着水珠,艳阳高照,直射在檐廊上。

    他这才看到大叔脚上穿了双木屐。

    哪找到的?

    床底下,几乎忘了,怕弄一脚的泥,就穿上了。

    很性感。

    你也是。大叔回头看着,小路赤脚站在雨后干干净净的檐廊地板上,身上裹紧着白色的毛巾被。

    这是最后一顿午饭了,算是老天赐的吧,下完了雨又是万里无云,我也好久没吃蘑菇了。

    你保证都没毒的吗?

    我拿我俩的生命担保。

    嗬,这保险真够让人信服的。

    呵呵,明天就要回去了,有什么感想吗?

    想到这个,就什么都不敢想了。小路踏过泥巴,来到太阳竈旁边。

    既能出世,又要能入世,这是佛陀教给我们的。世界不能逃避,要去面对,对立统一,哪一面都要去面对然后去解决。行了,可以出锅了。

    男人掂起钢精锅,把热气腾腾的蘑菇分到洁白的盘子里。

    看着蛮好。

    先去刷牙,口感会更好。男人捏了捏那孩子的腮。

    小路端了杯子回到木屋,男人已经坐在檐廊下等他了。桌椅都摆在了太阳下面,两盘蘑菇,一盆米饭。

    米饭是怎么回事?

    我带的大米,还是太阳竈的功劳。

    不错,第一次发现米饭这么有情调,小路整整衣服,坐在他对面。

    干杯。男人端起那杯河水,和他轻轻碰了一下。为最后一天假期。

    哎,后天晚上,又能看到人间的万家灯火了,真不愿意去想。

    怎么,不喜欢那种景象?

    不喜欢,我总联想到无数厨房的油烟混在一起是多么恶心的味道。小路夹了一筷蘑菇,放在嘴里。

    味道不错吧?

    唔,春天又回来了。

    饭罢洗过盘子,他看到大叔正蹲在檐廊上逗松鼠。

    看那小家夥,吃东西像个孩子。男人目不转睛地望着三米开外的小眼睛,那东西像人一样坐在那里,双手捧在嘴边,警觉地望着他俩,地上一小把瓜子。

    抽烟吗?男人亮出雪茄盒。

    来一支。小路坐进他对面的木椅,看那男人脱掉木屐,把脚丫架在桌上。

    狭长的银色打火机,锋利的蓝色火苗,将雪茄的断口均匀地舔着一圈,男人检查了一下烟草燃烧的程度,将那手指粗的优雅递给他。

    不要往肺子里吸,不然会吐的。

    这是常识,我当然懂。小路转了一下椅子,视线落在那双木屐上。

    有个问题一直想问:你家没有拖鞋,是因为不喜欢那种感觉?

    嗯,不舒服,我对拖鞋一直都是有障碍的,很小的时候,我就对拖鞋全无好感,看着大人们穿着拖鞋随随便便地穿越厅堂市井,走得脚上全都是土,再加上踢踏踢踏那声音,让人特别不舒服,况且拖鞋不论怎么穿,都很邋遢。我只穿过一次,那时还没上学前班,寄宿在外婆家,三室两厅,全是水泥红漆硬地,我妈就给我准备了一双拖鞋,样子忘得一干二净,记得我只穿了一个下午,就甩到一边去了,那种十趾顶到鞋外悬空的感觉很没有安全感,加上踢踏踢踏,真让我爱不起来,远不如布鞋舒坦。之后上学,自己家里也都是松木地板丶羊毛地毯,赤脚或者穿袜子,踩上去都很放松,所以家里也没备着拖鞋,后来发现穿袜子走地毯磨损的厉害,索性袜子也不穿了。直到高中在外住宿,晚上去厕所和水房,我还是套一双布鞋,看着走廊里那些有汗臭味和胶皮味的脚踩着深蓝浅绿的拖鞋踢踏来踢踏去的,心里总是不太舒服,总觉着那东西像国骂一样,太粗糙太随意,不够检点。后来见过大酒店门前“着短裤与拖鞋者不许入内”的牌子之后,就更坚决了我的看法。再之后,但凡看到穿着拖鞋的司机丶营业员丶大夫,心理上就一概不爽。

    我家也没拖鞋。小路长吐了一口烟,看着桌上那对脚丫。我对拖鞋的态度在大学毕业前有了点改变,那是因为一个教授临时代替给我们上了几个星期的课程,不到六十岁,但身板很结实,和你差不多,上起课来很有味道。每次上讲台,都要换下制服,免得沾上粉笔灰,而且脱下皮鞋,换一双非常有感觉的皮拖鞋,那做派,让大家很欣赏。后来有好事男生私下打听到那双拖鞋的价钱,顶我们二十个人脚上的鞋价,真是一分钱一分货。我那教授,天生一双肉脚板,袜子白的跟雪一样,踏入天价拖鞋,哎,叹为观止。从那时候起,我心里对拖鞋的档次与价值的认识就变了。虽然我家里现在也没一双拖鞋,我还是觉得束缚。再舒服,也束缚。

    写作的人真是怪人啊,喜欢男人的脚丫,对拖鞋也有情结。

    还说我,你不也有阴影。小路把雪茄叼上嘴。不和你扯了,我要好好利用这个下午写剧本。

    写那个很赚钱?

    每一集和我月薪差不多。对了,你工作的地方,到底在哪?

    保密。

    我又不会上班去找你。

    不是为了躲你,是为了这样好玩。

    八小时以外向我袒露真身,另一半时间故作神秘?

    这样不好吗?

    想看看叔工作时候的样子,穿西装吗?

    当然,我还做过西装模特呢?

    就你这身材?

    男性杂志里的广告,坐在一把欧式的椅子里,看着镜头,很派头的样子。

    倒是不难想象。谁物色到你的?

    一个工作上的夥伴,兼职给杂志专栏撰稿。

    三十多岁的女性?

    你怎么知道?

    对你示爱过,但遭到婉拒,女人很伤心,然后用这种特别的方式留住了你在她心目中西装革履风度翩翩的样子,杂志放在床头,每天晚上都要拿起来翻看。看到极处,一点泪水不知道什么时候流到了腮边,打湿了洁白而孤寂的枕头。她在心里呼唤你,然而却从来没有得到一声丶哪怕是一声回应。你就在她的脑海里那么淡淡的笑着,望着他,那笑里隐着让人最最伤心的三个字:对不起。

    嗯,你做编剧可能更出色。大叔不好意思地笑笑,看着那张俨然入戏了的小脸。

    昏暗的灯光下,她抚摸着手机屏幕上的你的号码,每次都想拨过去听听你的声音,哪怕听到一声喂就匆匆地挂掉也可以,或者发一条简短的信息,问你是否已经准备入睡。然而她没有,从来没有,只是把那手机轻轻反扣在床头,看着屏幕上的柔光在一刹那里消失,自己也随之闭上眼睛,任凭泪水冲刷着心头那同样让自己伤心的三个字——

    呵呵,行了你。

    寂寞的女人,泪眼婆娑,她无论如何也想不通,自己到底错在何处,她迷茫,她怅惘,她无助,她仿徨,在命运的折磨中,她感到自己彻底失去了方向,如置云端,一片苍茫。这时,云里突然出现了你的身影,不知为何,已经不见了那身让她魂牵梦萦的白色袜子,也没了那身永远一尘不染的名牌西装,取而代之的,是舞荡着白纱的洁净的肉体,迎着风,向她缓缓奔来……

    天哪……

    于是乎,一个三十多岁的成功女性在孤单的大床上不断地翻滚丶扭动……

    真是一点也不留情啊,你这是周星驰的片子吧?

    想必事实就是如此,女人的心我懂。小路恢覆常态道。他要是看到我俩现在这样,必然泪奔了投河。

    她结婚了的。

    那是必然,你适合吸引那种处境的女人。

    为什么?

    安全感,超脱感,洁净的肉感。就这么简单。你不知道已婚的女性有多压抑有多饥渴。

    小人精。

    她是追求你的那二十一个中的一个?

    不是,二十一个仅限于学生时代。

    魅力无限啊,那她纠缠了你很久吧?

    也没有,就是在一起喝过两次咖啡,谈判无果,也就算了,后来做挺好的朋友。

    哟,都直接面谈了?

    嗯,挺诚恳的,说了很多心里话,我能感觉到。她想离婚,然后和我一起过风一样的日子。

    听着像某个电影呢。

    你听什么都像剧本是吧。

    也没什么,这样的例子不占少数,我没跑出来隐居的时候,总有老同学啊网友啊姐们啊找我喝茶聊天倒苦水,都是类似的事情。婚姻啊,就是生命的死胡同。对于大多数人讲。

    又有感想了?

    婚姻这事儿,大多数人都给贴错了标签,婚姻不是水到渠成的事,而是一种结晶。如果明知道水到渠成只能冲出一块鹅卵石来,或者冲出一块煤球,那就干脆不要步入婚姻。这事非得是钻石不可。婚姻不是人生的必须,也不是一个过程,它跟性需求有本质的不同,长大了,人人都需要性,但不是人人都需要婚姻。某些人根本没有意识到这点,稀里糊涂地丢掉自己的跑车丶跟着大众挤上了地铁,等发现做错了环线,想回头就是老大一个弯子了,时间也来不及了。有太多太多的人,其实完全没必要走婚姻这条路线。

    唔。男人默默啜了一口烟。

    说到你心里去了吧,都不言语了。你就是一个超理智的人,没有百分之百准备好的话,就坚决不开始。

    是的,前辈们的经验教训已经很丰富了。

    所以,每次你不和我做,我都能理解你。小路重重吸了一口烟,无声地吐出去。

    小人精。

    你是对的,一向都是。

    男人天生就有负责任的责任,对陌生人如此,对自己在乎的人,更要如此。

    嗯,看着你白花花细皮嫩肉干干净净的,其实最男人的,就是你。

    翌日傍晚,两人踏上了返回的列车。

    昨天这个时候,你还在夕阳底下洗澡。小路喃喃地,望着车窗外的火烧云。

    伤感了?

    有点。小路撤回目光,看着相机里拍摄的照片。

    那木屋,我们还会再去的对吧。

    会。

    这是你答应我的,不实现可不行。

    嗯。

    小路看了看坐在下铺的他,微微一笑。

    这么多天,突然看你穿了衣服,还挺不习惯的。

    都看腻味了吧。

    没有。既然是自己喜欢的藏品,那肯定是不会腻味的。小路垂下眼脸。我好累,我想睡下了。

    你睡吧,我看会儿书。

    小路点点头,最后看了一眼那夕阳,拉上窗帘。脑袋里一根什么东西吧嗒断了开来,不多时便沈沈睡去。